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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普信用评级中国——金融机构评级方法论

适用范围和综述
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提供的本方法论适用于金融机构评级,通常包括零售银行、商业银行、公司银行及投资银行。金融机构的定义很宽泛,包括经纪交易商、抵押贷款出借机构、信托银行、信用合作社、房屋合作社(building societies)及托管银行。如果我们认为合适,本方法论还可能适用于金融机构或其他类似机构。
本方法论阐述了确定金融机构或类似机构个体信用状况(SACP)和主体信用评级(ICR)时的考量因素,包括考虑金融机构获得母公司集团或者政府其他直接支持的可能性。
本方法论在确定金融机构评级的起点或“基准”时,强调受评实体的运营环境,这包括经济风险和行业风险。上述基准反映了在中国当前和预计的运营环境下,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平均水平”的金融机构的假设性SACP。然后我们会基于受评实体的个体因素在基准水平上进行调整,例如业务状况、资本水平、风险偏好及总体融资和流动性情况,以确定受评实体的SACP。最后,我们考虑特别支持带来的潜在益处,这可能包括政府支持和/或企业集团支持。
最终,我们确定ICR。ICR也可能获益于集团或政府的特别支持。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将提供而不是获得支持,ICR可能低于SACP。
对宏观因素——经济风险和行业风险的分析,整体上反映了总体运营环境的优势和劣势,确定了基准SACP。基于对影响金融机构个体优势与劣势的其他因素的分析,我们会对SACP作进一步调整。基于对这些因素的分析,SACP可能较基准上调或下调。在考虑了金融机构个体特定因素后,在我们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上调或下调SACP。
ICR可能纳入外部支持分析,这涉及金融机构和其母公司集团或者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该关系如何改变金融机构的整体信用状况。在考虑特别支持后,ICR可以在我们认为适当的情况下上调或下调。如果适用该最终调整,我们会依据受评机构在相关可比金融机构中的相对信用地位做出微调,以反映我们对受评机构的信用度看法。相关调整通常反映我们认为一个或多个优势或劣势因素未能在SACP或支持因素中得到完整体现。
金融机构评级方法论框架

方法论:决定主体信用评级
基准
基准评估考量运营环境,包括经济风险和行业风险两个宏观因素。基准反映了在中国当前和预计的运营环境下,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平均水平”的金融机构的假设性SACP。我们对平均水平的金融机构的考量可能受行业垄断程度或分散程度的影响。这是对金融机构评级的起点或基准。行业风险反映了我们对中国金融机构行业在制度指引和监督上的稳定性的意见。经济风险反映了我们对中国借贷环境和市场动态的看法。
个体信用状况
经济风险和行业风险属于金融机构信用情况的宏观分析,而业务状况、资本与收益、风险偏好,以及融资与流动性则属于微观分析。
在考虑金融机构在下列方面的特定优势和劣势后,SACP可据此进行上调或下调:
• 业务状况,
• 资本与收益,
• 风险偏好,以及
• 融资与流动性。
受评实体个体优势和劣势的分析结果通常构成金融机构的SACP。该SACP可包括经常性支持,但一般不包括特别支持。在考虑过SACP因素后,我们还可能调整SACP。此项调整(如适用)一般反映我们对受评金融机构相对于可比金融机构而言特定信用状况的看法。
可比分析和同业比较
可比分析和同业比较的主要目的是为评估因素提供背景信息和确定ICR。根据SACP评级因素的不同,适用不同的可比分析,以帮助我们对金融机构进个体分析。对业务状况、风险偏好和融资的分析通常是相对分析,而对资本、收益与流动性的分析则通常是绝对分析。一旦确定任何特别支持的影响后,我们还可能开展最后的同业比较,最终确定ICR。同业机构通常是有可比性的金融机构。
业务状况
业务状况衡量受评金融机构业务运营的实力。业务状况是金融机构业务运营具体特征的综合,可能增加或降低行业风险。业务状况分析通常考虑业务稳定性、集中度或多样性,以及管理和企业战略。

业务稳定性
业务稳定性是面临经济和市场波动情况下持续业务量的可预测性。
业务活动的集中度和多样性
业务活动的集中度和多样性,通常考量受评金融机构相对于具有类似行业风险的金融机构,不同业务线和不同地域对其总体收入的贡献比例。
管理和战略
管理和战略通常考虑管理层以一致的方式执行运营方案的能力、金融机构战略方向、管理层风险偏好、所有权和治理。本项内容属于定性评估。
资本与收益
资本与收益通常衡量受评金融机构吸收损失的能力。在金融持续运营的前提下该能力为优先债权人提供保护。资本与收益分析通常由监管要求分析和我们对资本充足率、资本与收益质量和收益能力的看法组成。我们对资本与收益的分析考虑了我们对资本与收益在吸收预期和潜在损失方面充足性的前瞻意见。
资本与收益通常考虑受评金融机构在面临显著经济压力时吸收预测损失的能力。我们会根据其吸收损失和积累资本的能力考虑收益因素。我们的资本与收益分析会考虑其现在或将来是否能够满足监管资本要求,以及产品定价是否具有我们认为稳定和充足的收益,足以覆盖预计的资产损失,并留存足够的资本抵御意外损失。
资本
我们通常会进行资本与收益分析。我们会考量对风险调整后资本的看法。
资本与收益质量
资本与收益质量有助于确定预计总资本(在进行调整后)是否能充分反映收益或资本基础的额外优势或劣势。
收益能力
收益能力评估体现收益吸收正态化损失的能力。
风险偏好
在资本与收益分析标准假设得到的结论基础上,风险偏好旨在完善我们对金融机构实际和特定风险方面的看法。
为了区别金融机构独有的风险偏好,我们会分析:
• 金融机构如何管理其风险增长和变化;
• 风险集中或分散的影响;
• 复杂性的上升所增加的额外风险;
• 我们对风险调整后资本的分析是否足以体现重大风险;以及
• 将目前业务组合的历史和预期风险与同业可比机构作比较。
融资与流动性
融资分析将金融机构融资结构的优势和稳定性与境内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流动性分析通常考虑金融机构在不利的市场和经济状况下管理其流动性需求的能力,以及长期处于该不利状态下其维持运营的能力。
融资
融资的相对优势和潜在波动通常考察金融机构的债务,包括零售和批发存款、银行间借贷,以及资本市场上有抵押和无抵押借款。
流动性
区分流动性的主要指标是金融机构对央行融资的相对依赖性和其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流动性的能力。
比较流动性需求与来源
这一分析通常旨在找出在不利市场和经济状况下,金融机构预期和潜在流动性需求与获得可靠流动性来源之间的平衡。
主体信用评级
支持框架
集团和政府支持分析通过评估受评机构与集团母公司或政府之间的关系,考量受评机构获得集团或政府支持的可能性。当我们认为集团或/和政府能够并将继续提供经常性支持,我们可将这一因素反映到SACP中。在我们决定ICR时,我们还会考虑能够获得的潜在支持。
企业风险管理
作为评级分析的一部分,我们会考虑金融机构的风险政策、程序和工具如何适应其风险状况并对其战略和商业发展发挥作用。如果上述政策、程序和工具较同业可比机构特别强劲或薄弱,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会影响我们对银行管理和战略、风险偏好,以及融资和流动性的分析。 
其他事项
金融机构可能在各类市场上(例如,地方、本国或国际市场)开展多元化的业务活动(例如,零售、商业、衍生品、理财)。我们在分析中通常会考虑金融机构的整体产品和市场风险敞口情况。
本方法论并不旨在全面囊括我们在分析时考虑的所有因素。在适当情况下,我们可能在分析中采用其他的以及/或者不同的定量和/或定性指标,以反映特定发行人、债项或证券类型的分析情形。评级委员会可能调整评级方法论的具体应用,以反映分析当中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