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普信评认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监管力度在不断提升,短期内在财政紧张的地区,少数融资平台的流动性压力将有所上升,但长期看此举利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化解。
近日,在网络上流传较为广泛的银保监会15号文,从资金端加强管控,防范隐性债务的新增,同时对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存量隐性债务的化解持积极态度。
地方政府在对融资平台提供支持时,除使用部分财政资金外,也经常依赖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滚动或新增债务。在一些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的文件中,这常常成为监管措施的重点,如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对涉及隐性债务的融资平台新增流动性贷款,不得为其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融资,银行保险机构一旦发现客户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则终止提供融资等要求,短期内将一定程度上增加融资平台的流动性压力。市场推测银保监会15号文中的规定将会十分具体,可执行性更强,从实际操作层面比较严格地约束了可能带来隐性债务增长的资金,效果可能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