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国家宣布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此次标杆电价改革是对2015年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延续和深入,终极目标是实现火电上网电价的完全市场化。在此之前,火电企业全部电量由政府定价,而从2015年开始,部分电量采用市场化交易模式,由发电企业直接与市场用电用户协商。截至目前,全国约有50%的电量为市场化交易电量。本次建立浮动机制的改革,针对的就是这部分尚未市场化的电量。
虽然改革后的基准价可以有上下两个方向的调整,但国家已明确2020年暂不上浮。我们认为,在当前经济增速面临挑战、政府希望降低企业负担释放经济活力的大背景下,中期内若经济增速并未企稳,那么向上调整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此政策中短期内很可能进一步降低火电企业上网电价。